湖南银行衡阳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代理衡阳市亚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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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的委托,对关于外聘律师代理衡阳市亚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外聘律师代理衡阳市亚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5-FW(4)-876

3、采购项目标的:关于外聘律师代理衡阳市亚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人民币:38.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 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1.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

1.1.2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3 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持供应商的律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本项目可采用不见面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497489060@qq.com,同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电话告知,导致未及时处理邮件报名资料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7B层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将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银行官网》(http://www.hunan-bank.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zj.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磋商保证金:7000元 (人民币)。

2、缴纳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分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关于外聘律师代理衡阳市亚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项目”。

账户名: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号:368250100100004451

4、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21号宇元万向城

联系人:谢女士

 话:(0734)8149998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周欣、金清源、陈紫璇、宋传生

 编:410011

 话:0731-8431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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