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工程保险服务机构选聘 招标答疑函-01

发布时间:2023-09-21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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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关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一:经过仔细阅读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对以下问题存在疑议,望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六章第一节第七条服务费用清单(114页)和第八条资格审查资料中第(七)点承诺函及资格声明(121页)中需要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此次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招标我司由总公司授权分/支公司作为投标人。总公司营业执照中才有法定代表人,分/支公司营业执照为负责人。

鉴于以上情况,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可以使用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负责人?文件中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一栏为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负责人签字是否有效?

答: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的分/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有效;

2、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一栏由授权分/支公司负责人签字有效。

招标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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